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南表—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
申报条件 | 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
审批部门 |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 第46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 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第5医用诊断x射线机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申请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评价报告 内容要求 | 1、检测依据; 2、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 3、检测结论 |
工作时限 | 双方协商确定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市场调节价 |
工作流程 | 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或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修改完善-出具报告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84891205; 办公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32窗; 电子邮箱:313691543@qq.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投诉电话:027-84892827 投诉网址:http://liuyan.cjn.cn/index.html 投诉邮箱:w13001@whhome.gov.cn 投诉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B区1楼101室。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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