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依法实施教师资格管理,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将从即日起开展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
2011年上半年汉阳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汉阳区教育系统内的在职教师。
2、户籍所在地为汉阳区的社会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具有中等师范或其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或其以上学历;
3、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1年4月26日5月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报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须先在市、区教育局网站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再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申请人必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合适自己的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要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必须是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文件尺寸必须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网报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上交拟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3、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因为是以后修改及查询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所以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4、申请人自行打印申请表,并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注:表格请勿更改格式),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到户籍所属街道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所任教学校鉴定盖章。
5、申请人在录入个人信息时,一定要真实清楚完整。录入信息完成后要认真核查,不得有误。若因录入信息不准确造成认定工作不能按期进行或证书打印问题的,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6、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70号汉阳区民政局二楼)
3、现场确认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153****0127
4、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还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上述文件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查询。如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可在网报时电话咨询,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无法界定的,也可先带着以上证书到确认点找工作人员现场咨询。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用8开纸正反打印成一张,贴上表格中的照片。再另上交拟办证的一张1寸免冠登记照,必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一版,照片背面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申请资格类别。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用16开纸正反打印成一张;
⑦《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可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须用16开纸正反打印成一张,贴上表格中的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一版。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待现场确认后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务必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明确合格结论的《体检表》,否则概不受理。对于不按时体检、不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等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指定体检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汉阳区显正街122号武汉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徐嘉利,联系电话:027-84812833。体检时间是5月5-6日上午8:0011: 00。注意体检当天早上空腹。2010年下半年体检结果本次认定仍然有效。
⑧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资料到汉阳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资料袋必须是牛皮纸质地的,并贴上资料袋封面,资料袋封面须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其中复印件统一用16开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籍档案、教学实习(师范专业)顺序装订好。
六、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专业学历人员及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但不是国家培养计划内的师范生,经审核符合基本条件后,须参加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接受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参加汉阳区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武汉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专业和所学专业不一致必须进行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参加初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于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到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测试通知,测试时间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
参加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到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测试通知,测试时间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
七、认定及发证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将资料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统一送市教育局参加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将资料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组织认定。
凡经过审核、测试,并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1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见汉阳教育信息网通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接市教育局通知后,我们将在汉阳教育信息网 (http://www.whhyju.com)上通知,请予关注。
八、相关注意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中须手写部分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承诺书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3、汉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负责解释,电话:153****0127
汉阳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