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查处一起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群众举报、大数据排查、无人机锁定、联合执法、雷霆出击。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分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一起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5月25日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清泉镇镇中路从事废铅蓄电池经营活动。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县公安局进行举报线索对接,迅速组建了环保+公安的联合调查专班。
调查专班通过大数据排查、无人机锁定具体点位后,雷霆出击。现场调查发现该当事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转移危险废物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其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
专班执法人员对现场贮存的823块废铅蓄电池进行了过磅称重(3.05吨),称重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实施了查封扣押并通过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发起立案。
5月26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县公安局以涉嫌环境犯罪进行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已于2022年5月31日受理该案件。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将严格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聚焦生态环境执法的主责企业,为保护好一片蓝天,守护好一江碧水,呵护好一方净土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通讯员: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