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旁设2台***机可判开***罪
学校旁设2台***机,可判开***罪
2014年4月24日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利用***机开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利用***机开设***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意见》规定,对设置10台以上***机组织***活动,或者设置2台以上***机、容留未成年人***,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2台以上***机组织***活动等行为,应该按照刑法规定的开设***罪定罪处罚。对明知他人利用***机开设***,提供***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或者为开设***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或者参与***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等行为,以开设***罪的共犯论处。
《意见》强调,办理利用***机开设***的案件,应重点打击***的出资者、经营者。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
□观点
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对办案指导性更强
本报株洲讯(记者曾永红通讯员邓画文)“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我们办案来说,指导性更强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谭加云说。
在《意见》出来之前,司法实务中对于***机的界定以及对于利用***机组织***的性质认定还比较含糊,需要综合相关法律进行认定。谭加云说,此次《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机的概念明确为“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谭加云认为,《意见》体现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如《意见》规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罪定罪处罚。“不在学校附近,或者没有容留未成年学生***的情节,设置***机10台以上构成开设***罪。而有这两种情节,设置***机2台以上就已经构罪了。”
此外,《意见》中提到的“中小学校附近”应该如何界定呢?谭加云介绍,现行法律并没有精确数字。“实际上这还得结合其他因素来认定。”
□态度
学校附近不应该有***机
本报株洲讯(记者王雅娜)“我认为学校附近就不应该设置***机。”株洲市南方一小校长陈文泉说,《意见》的规定虽然加大了在中小学附近设置***机的处罚,但他认为不应该有数量的限制,“有2台就处罚,那只有1台呢?”陈文泉介绍,根据他的观察,南方一小周围不存在设置***机的现象。
株洲市教育局学生与安全科副科长陈正经表示,在发现学校周边设置***机等违法行为时,教育部门会将情况上报到市政法委综治办,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以往的调查中,株洲学校周边设置***机的情况比较少,有***机的一般是在老城区的学校。“有这样的规定当然好,作为教育部门也很支持。”
□法条备忘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