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鹿原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建设
为切实加强镇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杜绝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鹿原镇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镇纪委班子成员坚持四严守、四严禁,加强自身建设,争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严禁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散布政治谣言、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立场。
二是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越权批办、干预有关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或对职责内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办、慵懒散,回避矛盾,搪塞群众。坚持敬业争先,热情服务,做群众贴心人。
三是严守办案纪律,严禁以案谋私,为被调查对象说情开脱,违纪违法办案,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查处情况,传播未经公开工作信息。坚持秉公用权,敢于亮剑,做党的忠诚卫士。
四是严守廉政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插手干预单位部门的物资采购和建设招投标,索拿卡要,或参与各种低级庸俗娱乐活动,坚持廉洁从政,自觉遵纪守法,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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