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变更公告
因项目需要,特对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补充变更: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计划。部分补充(二)本项目采购产品配置计划(内容详见变更后的纸质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要求部分和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四、其它说明部分补充实物样品: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计划:5、道路防护栏设计规范技术要求部分护栏图纸要求提供高1.1米,长1-1.2米的护栏样品一组(含横杆、竖杆、立柱、底座)。中标后,样品由招标方及监管单位进行封存,以备验收用。
3、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质要求:④所投产品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⑤所投产品须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变更为④所投护栏产品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⑤所投护栏产品须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此项内容也作相应变更。
4、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提交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内容变更为(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提交生产厂家护栏产品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此项内容也作相应变更。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表11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内容变更为表11所投护栏﹑太阳能黄闪灯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此项内容也作相应变更。
6、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 5、道路防护栏设计规范技术要求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纸质招标文件)。
7、本项目报名截止和购买标书截止日期变更为:2012年8月29日下午17:00。
8、本项目开标日期变更为:2012年8月30日15:00。
9、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
10、所有变更之后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报名时在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的纸质招标文件。
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