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于2012年11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CLZB-2012-087;
(2)项目名称: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3)建设地点:茶陵县舲舫乡滋坑村;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66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363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4)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湘手续,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及转包。
(6)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为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限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限拟任本项目的总监)。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
(3)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茶陵招投标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5218918。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龙 电话:0731-256***607
谭燕萍 电话:0731-25254376
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