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8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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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8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宝)地挂呈字[2019]第6号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8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应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氾水镇成庄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333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页无正文)
2019年11月6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19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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