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多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今年以来,台前县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明确 责任,抓好落实,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一是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层层部署。对于每一个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将案件分包到具体单位,使每一个案件有人管,杜绝了部门间的推诿扯皮、不担当的问题。 二是设立资金,进行提前垫付。制定了《台前县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台人社〔2017〕110号),设立周转金50万元,专门用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用于解决其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对妥善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落实职责、实行源头治理。台前县人社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定期、不定期深入建筑工地等用人单位,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用工行为,对具有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成立了台前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公室,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执法,做好案件办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台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努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制度,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快立案、快查案、快结案,迅速及时地进行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了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 截至目前,台前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655户,受理举报投诉20起,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为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60.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