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举措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访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王洪涛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沈阳市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考验,按照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总要求,我们将采取七项措施,助推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11月27日,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王洪涛表示。
一是全面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破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切实维护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减负力度,严格实行税外无费制。二是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依托,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金制度,对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给予风险补偿。三是推进融资方式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各有关部门要在全市规模企业中遴选500家信用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支持关系。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一个区和一个县(市)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达到在每个区县(市)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对有意上市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5年内确保新增上市中小企业70家。四是把引进国内外民间资本作为发展中小企业的有效措施。招商引资的重点向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聚焦。确保明年引进国内规模以上优势企业(项目)1800个,引进资金400亿元。五是大力抓好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载体。六是支持中小企业实行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七是全面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保障体系。采取“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工作思路,重点加强信用担保和信用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