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经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审核通过,我市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正式上线。这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惠民改革举措。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作为异地就医结算的一部分,其直接结算的开通,是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更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病症范围为:尿毒症透析、恶性***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慢特病。定点范围是我市具有相应门诊慢特病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定点零售药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即: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已经完成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需要去异地就医,并按照我市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完成备案的;异地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来我市的,在其参保地完成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异地备案的。
直接结算时,需要注意什么?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结算时,请咨询异地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开通情况,如果异地已经开通直接结算功能,则可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现金垫付后回连报销。外地参保人员来我市就医的,如果已经检诊合格高血压、糖尿病、恶性***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且参保地已经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可在我市具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来源: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