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单位监管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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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泰安市林业局1月27号下发《关于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单位监管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饲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包括因机构改革由行政审批部门批复,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没有备案的养殖单位)实施临时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并暂停野生动物一切展演活动。各地要责成辖区内所有饲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位定期开展消毒灭杀工作,并强化疫源疫病监测,发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野生动物的检查检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和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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