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实施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为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助推优质外商投资企业落户,我市不断推陈出新,扩大开放,使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自7月30日起,我市正式实施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体现了新一轮高水平开放。
一是权限下放,让企业就近办。在自贸区设立外资登记点委托登记的同时,积极向国家总局申请授权。目前定海分局、普陀分局、岱山县局、嵊泗县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新城分局、自贸试验区分局获总局授权可登记外资,六横分局获市局委托登记。
二是材料精简,让企业就简办。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与商务部门联办,由市场监管窗口一窗受理,且免于提交法定代表人信息、代理人信息、股东主体资格证明等共性文件。为响应惠台政策、进一步吸引台资,简化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免于提交公证文书。
三是平台优化,让企业就易办。对外商投资企业开放企业开办平台和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平台上,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可以像内资企业一样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银行开户、参保登记外,还可在网上实现商务备案;在注销环节,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亦可通过平台办理商务批准证书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