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蓬溪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
2020年8月19日是第三届“中国医师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中国医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在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中遴选部分优秀医护工作者予以表扬。现将《蓬溪县2020年“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突出优中选优,做好单位推荐工作。
***:蓬溪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 评选活动方案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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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响应党的号召,舍小家顾大家,夜以继日投身战“疫”。******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发表***、作出***,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务必要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贯彻落实习大***的系列讲话和***精神,大力弘扬我县卫生健康人“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评选表彰一批长期战斗在卫生健康工作一线的优秀/先进个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线工作人员。
(二)评选人数
“优秀医师”10名、“优秀护士”10名、“抗疫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医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患者满意度高,有良好的群众口碑;
4.工作严谨,业务精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行业中有较高评价;
5.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引领方面有突出贡献;
6.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
7. 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或未被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二)“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3.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南丁格尔精神,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护理服务,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富有爱心;
4.从事或负责指导临床一线护理服务工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认真履行护理职责,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好评;
5.努力学习,善于思考,业务能力突出,不断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长期从事临床护理一线工作,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和重大医疗纠纷,且在年度考核中连续连续三年被单位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可放宽至初级职称)。
8. 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或未被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三)“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即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
2.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任劳任怨、作风过硬、工作高效;
3.在疫情防控期间动员资源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普及防控知识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担责,不怕牺性、冲锋在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
5.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7.工作严谨,业务精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行业中有较高评价;
8.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或未被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三、推荐方式
县直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拟推荐人由所在单位集体推荐,村卫生、社区服务站及基层工作人员拟推荐人由乡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体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一线医务人员积极申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候选进行人民主测评,择优上报至评选活动小组;
(二)评选活动小组组织进行评选,分别产生10名蓬溪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拟定候选人;
(三)评选活动小组将“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拟定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即为有效,对公示未通过产生的差额不予递补。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各类自荐人或被推荐人须填写蓬溪县“优秀/先进”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二)500字以内的单位推荐材料一份(附电子文档);
(三)300字以内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四)800字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含诊疗过程照片两张(附电子文档,用于评选及宣传报道);
(五)本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本专业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七)三年内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含科研、专利等);
(八)本单位对拟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一份;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由各医疗机构统一收集推荐材料并签据推荐意见,加盖鲜章,一人一袋。于2020年8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管理股3楼323室。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高效开展。为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且开展有序高效。成立蓬溪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小组,承担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高度重视、突出实效。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及主要科室具体负责评选事宜。要把业务技术精湛、品德高尚、群众信赖、口碑良好的优秀医务工作者推荐出来。
(三)加强管理、严把关口。通过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学习典型,把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推向新的台阶。同时,各医疗机构在推荐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将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