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公示(第四批)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484号)的规定,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梁健民拟符合享受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资格方面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73778
附:符合享受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人员名单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梁健民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