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库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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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5日发表
为推进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确定“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南校区教学楼及平治井(1栋、1井)”与“法库县中医医院(2栋)”2处建筑为法库县第一批历史建筑。
特此公布。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序号 | 名称 | 栋数 | 年代 | 类别 | 地址 |
1 | 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南校区教学楼及平治井 | 2 | 1977年 (教学楼)、1925年(平治井) | 三类 | 法库镇吉祥街道建设路16号 |
2 |
法库县中医医院
| 2 | 1979年 | 三类 | 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5号 |
共计 | 2处(4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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