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区级就业帮促基地就业帮促车间(加工点)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就业帮促基地就业帮促车间(加工点)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泰高新农〔2021〕25号)规定,经自愿申请、镇(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江苏宇马铝业有限公司符合就业帮促基地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区级就业帮促基地;泰州凤栖湖农场、江苏林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高港区许庄管营残疾人之家、泰州市高港亚民农场、泰州市青石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组装车间、泰州市依泰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申报主体符合就业帮促车间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区级就业帮促车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正式发布名单。
如对公示内容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6966237,电子邮箱:ggqfpb@126.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21:5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