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组织信访工作条例联合学习活动
为丰富学习形式,深入推动《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应用, 5月24日,海陵区信访局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共同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活动,促使两家“窗口单位”广大干部能够学透、吃透《条例》,早日熟练地运用《条例》开展工作。
本次联合学习通过视频学习方式开展,省信访局副局长刘光围绕深刻领会《条例》集中体现我们党对信访工作的新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切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等方面,以翔实的资料、丰富的案例和生动的工作实践对《条例》作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提出建议。
通过学习,海陵区信访局与区行政审批局参学人员表示,要认真系统学习《条例》,自觉将思维理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利用窗口的阵地条件,运用多种形式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同时,通过《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窗口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刻领悟到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