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宿迁市弘建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期限延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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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9日发表
宿滨劳社发〔2022〕6号
宿迁市弘建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申请的“关于办学许可证期限延续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令第399号)和《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9号)有关规定,经评估审核,同意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4月29日,办学类型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SYB创业培训、电工、美容师(初、中、高级)、西式面点师(初、中、高级)、中式面点师(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级)、育婴师(初、中、高级)、防水工(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
特此批复。
宿迁市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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