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关于佛山市顺德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伦教三和兴分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2016125)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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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佛山市顺德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伦教三和兴分厂搬迁项目 | 佛山市顺德金鹏首饰厂有限责任公司伦教三和兴分厂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霞石村委会成业路12号2层D区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境外金银饰品来料加工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外单位提炼,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后接入附近的城镇污水管网,引入伦教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啫蜡工序产生一定含蜡废气,其产生量较少,产生浓度低,无组织排放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打磨机、压缩机等加工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外1米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贵金属边角料交由外单位提炼回收;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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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