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药检所实施易地搬迁并顺利通过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6月25日,区药检所易地搬迁后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扩项评审检查。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提问、实地核查、现场试验等对区药检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质量管理体系等要素进行全面评审。评审组对区药检所的业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所能满足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要求;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及准确度能满足检测需要;各种技术与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检验人员有能力出具准确、可靠、公正的检测报告。评审组认为区药检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确认检测能力范围从原来的99项增加到105项。
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药品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2010年区政府拨款200多万元用于药检所的易地新建工程。经过一年多的施工改造,区药检所顺利搬迁至新的办公大楼,业务用房面积从1020平方米增加到3500平方米,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焕然一新,各项检测技术力量得到全面加强。通过易地搬迁改造,新药检所技术支撑力量实现了质的飞跃,将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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