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及乐山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在宁夏考察时提出的要求: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我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以痕迹压实“河长”责任
2021年,全区召开总河长会议1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及贯彻实施意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议题研究2次,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推进、河湖保护等有关工作。今年以来,区河长办报送工作简报12期,及时传达了河长制工作动态。因我区机构改革后和区领导工作调动原因相应调整了区级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人员名单,及时更换了河(湖)长制公示牌,设置区级河(湖)长13人,乡(镇)、村、组河(湖)长225人,建立了常态化河(湖)长巡河机制。各级河(湖)长主动作为,区级河(湖)长今年以来开展巡河270人次,乡级河(湖)长832人次,村、组级河(湖)长1200人次,各级河长在巡河中现场解决问题60余个。深入开展水面漂浮物集中治理、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843余人次。
以制度保障河长制落实
积极探索并制定出台我区严格落实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方案、工作清单、工作要点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巡查等相关文件,先后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方案》、《市管以上大渡河(金口河段)2021年度工作清单》等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了日常巡查、监督、管护长效机制,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做到“一河一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沟长制”工作落实管护制度,向着河道监管全天候、无死角、问题反馈“零延迟”的目标迈进。
以“四清”行动改善河湖环境
2021年以来,结合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和区城乡环境治理行动,我区将河道作为环境卫生治理的重点,河湖面貌改善显著。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排查检查井856余个,全面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实施了永和镇胜利村、共安彝族乡新村村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启动了永和镇官村片区管网完善工程,完成了城区范围市政排污管网清淤与检测工程;累计清理城区管网15.6公里。二是加强砂石等工业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开展“三磷”排查整治“回头看”,指导并督促我区涉磷企业按期完成整改。按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定期开展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印发《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计划建设的2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有15个村完成建设(其中8个村完成验收),其余7个村正加快建设,预计12月底可全面完成。2021年,全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渡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质。三是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捕,杜绝网鱼、电鱼行为,坚决取缔河道养鱼和肥水养鱼。取缔枕头坝库区河道养鱼,禁止沿大渡河河道养鱼。禁止天然湖泊鱼苗投放,实行零放养、零投料天然养殖,保护水域环境。四是健全“河小青”队伍体系,深化“共青团+青年环保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青年突击队”的建队模式,在我区范围内建立与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长体系相对应的三级“河小青”队伍。在全区招募了81名“河小青”志愿者,进一步发挥了广大青少年在生态水网管理保护中的生力军作用。五是以河湖长制“七进”工作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我区河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增进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责任意识,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长效机制维护河湖健康
一是年初我区及时调整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政府办、水务局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委员会,安排部署全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二是我区顺利完成本年度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km2的年度目标任务,并依托“天地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扰动与水土保持动态,完成区域内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图斑复核。三是投入102万完成大渡河、小河和野牛河河道清淤。四是扎实推进“绿秀嘉州”,统筹推进河流生态廊道防护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完成营造林1.55万亩。四是全面摸排已建、在建、已批未建小水电项目,开展评估分类和动态调整,确定全区小水电单站装机五万千瓦以下名录71座,其中保留整改类电站57座,退出类14座,截至目前,退出类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率达100%,全区在运行电站除尾水发电站3座,原批复的离线电站4座,50座电站均接入省级平台,全部落实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监测设施。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现规模养殖场环保设备配套率100%、设施完好运行率95%,粪污综合利用率89.7%,环保达标巡查215户,完成覆盖率100%。六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本建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共清运4271.7吨农村生活垃圾。七是区域内河流出镜断面地表水经采样检测,稳定达Ⅱ类水质标准。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全区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以投资建设夯实基础设施
全年投资1.36亿元实施大江大河治理、中小河流及山
洪沟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7个,全面掀起了水利建设热潮。一是投资5480万元,实施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起点为四川红华实业总公司取水口边墙沿大渡河左岸布置,终点为国道G245超限检查站上游约200米高坎,新建堤防长度1.86千米,目前已开工建设,六棱块预制已全面完成,正在进行项目围堰施工及基础浇筑,完成总工程量20%,力争明年完工并验收。二是投资1871万元,实施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工程,上起彩虹桥下游80米处山体,下游末端与已建关村坝一期堤首连接,新建堤防0.528千米,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和浇筑,完成总工程量10%,力争明年汛前完工并验收。三是投资5368万元,实施金河镇野牛河铜河段、吉丰段防洪治理工程,通过新建、加固堤防,疏浚河道,综合治理12.4千米,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修建施工便道基础开挖及临时性工程,力争明年汛前完工并验收。四是投资300万元,实施共安彝族乡林丰村灾后安置点防洪工程,通过新建堤防、设置箱涵、疏浚河道,综合治理河长541.31米,目前已全面完工并验收。五是投资15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新建取水口13个、沉砂池11个、新建蓄水池3口,更换饮水管道23.31km,涉及5个乡镇18个村,目前已全面完工并验收。六是投资670万元,实施共安彝族乡林丰村至新河村饮水工程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采用d400焊接钢管输水,总长2.31千米,目前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和取水口修建,已完成管网建设约2000米,完成总工程量80%。七是投资7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具有专业和资质公司对全区104处规模以下供水工程及28处已建农村饮水消毒设备进行统一维护,减轻管护压力、基层水利站技术不足,确保供水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以执法监管遏制人为破坏
一是严格水行政执法管理,我区累计开展水行政执法检
查36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整改通知书12份,实施行政处罚5起,罚款5万元入国库。二是持续开展“十年禁捕”工作,重点加大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的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完成巡查145人次,劝导人员142人、收缴鱼竿35根,收缴渔网具11件,橡皮艇1艘,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起,处罚2人共罚款300元;移交刑事案件1起;打击非法销售1件。
以暗访督查强化工作责任
今年12月,区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由区河长办副主任韩建军、周瑜带队的2个督察小组,分别深入5个乡镇(街道)进行了暗访督查。本次督查共计发现问题13个,其中河(湖)长制基础工作3个,履职尽责情况4个,水资源保护1个,水污染防治2个,“四乱”问题3个。区河长办将督查问题进行汇总并迅速将问题反馈给各个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单位倒排时间,限期整改,将督查发现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一是认真梳理我区河长制工作的不足,推动源头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实施生活和工业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农业化肥农药污染的综合防治,促进大渡河等河流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开展示范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三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岸线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倾乱倒、乱堆乱放、霸河霸滩等行为,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保障河湖畅通。四是加大河湖长制“七进”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河小青”在生态水网管理保护中的生力军作用。督促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