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各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农业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农业厅承办的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将于12月15-17日在广州琶洲展馆A区1楼4、5号馆举行。本届农博会的主题是:产业兴农、科技强农、品牌立农、创新富农,以农业产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的展示和名优新特农产品展销为主体,展销并举,以销旺展,将力争办成一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高水平的农业展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企业与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开拓我区特色农产品区外市场,展示顺德现代农业形象,我局将组织区内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本届农博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展品参加展示区展示。
㈠展品要求如下:
1、农业科研成果:种苗,同时以鲜活栽培或养殖形式展示;设施,实物展示所需要的空间要求不超过1立方米;技术,能现场演示,所需要的面积要求不超过6平方米;生产资料等。
2、精深加工农产品:要求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转化率高,包装精美,能代表各地、各行业农产品加工的最高水平,属于三品一标农产品。
3、新鲜名优蔬菜、水果、花卉:要求外观好、色泽鲜,三品一标产品,具地方特色产品。
4、反映农耕文化的展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农具(包括模型道具)、传统农业技术(如生态养殖、桑基鱼塘、稻鸭共作、生物治虫等)的记载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录像)、传统农村生活用具和农村文化艺术产品等。
5、其他具行业代表性的农业类产品,包括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类生产资料。
㈡展示区由省农业厅统一设计布展。
㈢有意提供展品参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请致电联系,由我局统筹安排。
二、组织16家企业参加展销。
㈠参展企业条件如下:
1、必须是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
2、食用农产品按《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432-2007规定进行标识,并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
3、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标志产品,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证明商标的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将优先安排展位。
㈡展位、费用情况:
展销区内,我区拟安排3×3平方米的标准展位16个。展位设计装修由省农业厅和我局统筹安排。部分参展费用(如展品运输费、水电费等)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览结束后可按《顺德区农业会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财政扶持。
㈢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农产品,可向我局提出申请(见附表1)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我局负责审核汇总,送农博会组委会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参加展销企业名单。
㈣有意参与采购的企业填报《特邀采购商申请表》(见附表3),由组委会邀请前往参观洽谈。
四、组织参加项目签约。
开幕式期间,将举办由省、部领导见证的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签约项目、签约商和提供签约情况,填报《签约项目申报表》(见***4),以便推荐我区参加农博会现场签约的企业及重点项目。
请各镇(街)经促局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有意参与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于10月15日前填妥相关表格,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送我局农业发展科。***的电子版可到广东农业信息网/部门网站/交流合作处/综合信息上),所有报送的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吴晓丹
联系电话:22833211
传 真:22833279
电子邮箱:wuxd@shunde.gov.cn
***:
1、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企业申请表;
2、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企业统计表(由我局填报);
3、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特邀采购商申请表;
4、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签约项目申报表。
(上述***都在***通知中)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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