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卡消费需三思慎防预存款诈骗陷阱
2015年1月13日,大良消委分会收到潘先生的投诉,其表示于大良某超市上开通了消费卡,当时商家表示预存10000元,可享有95折优惠,现该卡剩余500多元。但由于该超市不再营业,潘先生希望消委分会协调要求商家退还储值卡剩余的款项。
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大良分会又在2015年1月23日接到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的投诉,其表示该超市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注明开卡预存10000元,赠送3600元的使用产品,即每月300元,赠送期是一年,一年后公司返还本金10000元。合同到期后陈先生多次催促商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本金10000元,商家一直拖延不返还,之后又说只返还20%。其后,大良分会又接连收到类似的一些消费投诉。
接诉后,大良消委分会经过实地查看,发现该超市的确关门结业,工作人员通过执法部门查找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找到法定负责人朱先生的联系方式。致电朱先生后,其表示虽然他是该超市的法定负责人,但不是实际的负责人,也只是被雇佣者。现超市负责人已离开顺德,不再经营该超市,消费者可以到附近广州的同名超市进行消费。
大良分会了解到,广州的同名超市也已关门结业,相关消费者不能到该超市消费。由于受害的消费者较多,而超市负责人现已联系不上,该超市涉嫌构成刑事诈骗,大良消委分会建议有关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针对上述情况,大良消委分会告诫广大消费者存钱开卡中几点注意事项:
一、了解清楚商家是否能否达到长期经营的规模,商家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场地面积的大小、地段是否在城市中心、雇佣人数的多少、商品种类的多少、消费者的口碑好坏等,都是考量是否存钱开卡的因素。
二、了解清楚商家存钱开卡优惠信息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述陈先生为主的部分消费者遭遇的情况,可以计算出,陈先生得到的年化收益率高达36%,属于高利贷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另据央行网站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为5.6%。依据两条相关规定可以计算出,借款时间在半年期以上的民间借贷年化利率超过22.4%的部分 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三、了解其他存钱开卡的消费者的优惠情况。对比优惠信息的异同,有疑问应及时向商家询问,如商家的答复未能清楚明白,应请教相关专业人士。一旦发现商家的经营状况有异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