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深刻吸取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泥石流灾害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冬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掉以轻心、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松、班子不散、力度不减,结合汛后核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查,尤其是2012年预案内隐患点的核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对核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大变化情况,要立即增添防治措施,对需要进行监测的,要立即落实具体监测人和责任人,对需要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积极配合政府及时组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各乡镇要按照监测要勤、预报要准、反应要灵、撤离要快、措施要硬的要求,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目前是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相对较低时期,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这段时间,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和学校师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通过组织群众开院坝会等形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排查,健全档案
各乡镇要在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强化冬季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和山区散户的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
五、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审批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审批,对将在地灾隐患点区内建房的农户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加强说服教育,劝导其在建房用地地灾隐患区外选址;对未批先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内的农户,一律不予批准办理相关证件。
各乡镇政府尽快完成《珙县地灾隐患点受威胁住户基本情况统计表》和《珙县地灾隐患点外受灾户住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的调查统计工作,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李泽方,联系电话:4032272,联系QQ:58856692。
***:1.珙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珙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住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3.珙县地灾隐患点外受灾户住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