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请各镇(街道)教育办于每年6月10日前,将辖区内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整理后按要求上报市教育局集中公示,并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8号)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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