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
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改善容桂辖区环境质量,根据《顺德区环境安全百日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3月5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邀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相关领导,对容桂高黎、马冈、华口等地的环保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其中对1家擅自改变燃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停电,勒令停产整顿。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从四个层次检查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和安全生产等。一是查手续,检查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备,重点检查工厂是否建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相关大气排放和水排放处理设施,同时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是否与环评和验收相一致,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情况;二是查运行,检查工业企业是否存在大气及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相关污染物处理设施等情况,重点检查存在设施老化及出现过周边群众投诉的涉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三是查排放,检查企业大气及废水排放是否达标,排污口是否规范化,是否超总量排放,重点查处可能存在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罐车拉运排放、倾倒工业废水的企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查源头,检查企业相关生产工艺是否满足环评要求,是否存在擅自采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流程,重点排查能源消耗大且产品附加值低等下游产品生产企业。此次行动共出动20人次,检查了11家涉环保企业,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环境监察意见书3份,其中对一家擅自改变燃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停电,勒令停产整顿,直至符合环评要求方可恢复生产。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秉着“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严查工业企业环境污染行为,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业、关闭;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因为只有保护环境才能保护生产力,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实现永续发展,必须走绿色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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