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首期工程(虹岭路段)施工监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首期工程(虹岭路段)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7]167号批准,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首期工程(虹岭路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新城启动区的虹岭路上。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首期工程(虹岭路段),位于佛山市三水新城启动区的虹岭路上,起点为塘西大道,终点为南丰大道,管廊工程长约2.3km,采用单舱布置,综合管廊尺寸3.9m×2.9m(内空净尺寸),入廊管线有DN600给水管、24回路10KV电力、24孔通信及预留中水管道位置,并拟建监控中心1处,其监控中心高度16.8米,总建筑面积1027.24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为137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230.41万元,监理费为240.1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起(工程开工日期最终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本项目暂定施工计划工期为21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2.5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监理服务酬金支付方式:
1)监理人每月对施工进度进行计量,招标人则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所对应监理服务酬金的85%支付给监理人;
2)延期补偿款由监理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按程序支付给监理人;
3)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监理人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监理资料并移交归档,项目决算完成审批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
5)余下的监理服务酬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程序审批后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酬金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有效的***。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拟监理员的要求
4.5.1 拟派总监代表1名,须取得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2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须取得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3拟派监理员3名,须取得有效的监理员上岗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90万元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8年 9 月 5 日 17 时 00 分起至2018年 9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9 月 24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 9 月 27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 出席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华侨新村北43座5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莫先生 | 联 系 人 | 陆先生 |
电 话: | 0757-87733629 | 电 话: | 0757-87708776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7708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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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 月 5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