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获得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通知
关于申报获得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奖励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高明区人社局《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中级)证书现已开始发放》的通知,证书发放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根据《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接收有关申请,请符合条件申请的考生先登录高明区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28.72.146/ )注册登记,再到我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我局验证原件后,将退回原件);
三、本人高明区农商***(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我局验证原件后,将退回原件;复印件上需用笔写明账户号码和户名)。
***: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民政局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佛山市高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3、《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申请程序》。
区民政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梅花街38号四楼,联系电话:88662012。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16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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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申请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