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明法府办〔2020〕11号)佛山市高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我镇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镇班子联席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重要研究议题,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核心,强化领导总责,落实各执法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政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我镇群众诉求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我镇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将公共法律服务往基层一线各个领域进行伸展。成立村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其中包括:购买律师服务岗位,成立驻村法律服务团队,提供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服务、法律咨询、协助公证服务等多项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司法所积极推动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加强专题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就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纠纷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我镇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有关要求,采取灵活方式开辟新颖宣传阵地,强化宣传成效,依托“互联网+”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利用“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有奖知识竞答活动。通过媒体定期发布宣传工作动态和以案释法等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宣传成效,提高群众对我镇公共法律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此外,我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村居、社区、校园进行普法活动,通过设置公共法律服务摊位,布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张,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热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内容。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市场监管所充分运用执法处罚这个行政手段,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品种严查、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先后开展了春节、清明节重大节假日、两会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餐饮行业油烟等专项行动,确保了我镇食品安全。同时也加强了食品小摊贩的集中经营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各村(居)委会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并做好集体聚餐的备案登记和现场审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我镇进一步落实重大活动食品保障,做好监餐工作并和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镇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司法所依托“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清单及各办所的职能,配合明城镇纪委进行监督。一直以来,我镇针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均转交给司法所和镇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共同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律顾问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职能办所依据法律意见,进行依法行政,坚决落实执法有据,据之有理,从而化解了群众矛盾,降低了群体性闹事和上访的风险。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我镇在2016年6月成立了明城镇政府律师顾问团,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制定律师顾问团工作细则加以规范,今年以来,该顾问团协助镇政府解决法律疑难问题,为我镇提供日常法律咨询12宗、法律文书的审查、修改15份、提供疑难、重大事项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审阅政府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75份。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我镇亦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制度建设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意见征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意见处理和回馈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我镇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镇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市场监管所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强化重点执法,扎实开展各类执法行动,在案件过程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好听证和负责集体讨论工作,使处理的案件公正。并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所办案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管理制度。
二是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机制。我镇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要求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此外,我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和督促检查,对于考评结果优异的部门与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励;对于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施行责任追究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落实。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培训、考试工作和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我镇制定的“依法履职”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中,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完成情况纳入镇对各部门绩效考核中,围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定了严格的评分考核标准,促使更多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人数。上半年,我镇组织部分公务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其中有8名公务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11月份,按照镇委镇政府要求,已组织第二批符合报考条件在编公务员(50周岁以下)报名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共有15名公务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本年度共有23名公务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一是完善和强化内部监督,发挥镇审计,纪委等部门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大招投标,安全生产以及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监督监察的重要作用。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视镇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着重更新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平安创建等栏目,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化解机制建设和各级网格联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应急预警机制。通过科学划分网格点,在村(居)委会以村小组为单位划分一个网格,在社区以200-500户居民为单位划分一个网格,将全镇14个村居委会细化为155个网格,配备388个网格员,进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村情民意、便于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网格、村居委会、职能部门三级联动,积极主动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严格落实走访制度,认真收集信息,村居委每周定期组织召工作例会,镇每半月召开研判会议。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采取领导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回访等方式,多次走访重点信访人,主动听取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此外,我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我镇按照上级要求主动落实人员协助开展社矫工作,现在明城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1人、专业技术雇员1人、合同工1人;另向鹏星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该机构派出2名社工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镇先后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企业调解委员会3个(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明城镇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调解委员会1个(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城社区明城花园调解室),村(居)调解委员会14个。镇调解会在化解我镇各类矛盾纠纷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明城镇学习发扬“枫桥经验”,重视人民调解制度在基层当中的落实,今年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宣传重点,努力打造基层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三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明城法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当事人来咨询案件情况之时,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可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由人民调解员协助立案法官通知当事人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调解。现在我镇14个村居委会都有专职律师进驻,律师每月要到村委会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法律服务,包括为村居组织及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培训、协助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等,这充分发挥了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桥头堡”作用。通过律师接访和主动走访,律师服务村居主要化解农村农业承包合同、婚姻家庭、劳资关系、邻里纠纷等,有效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此外,明城镇14个村(居)委会的专职调解员同样肩负起“人民调解”的使命,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调解工作不断岗,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切实为村民排忧解难、解决矛盾纠纷,赢来村民的一片好评。累计化解矛盾纠纷共71宗、人民调解案件共40宗。专职调解员战在基层、冲在一线,做好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及时化解疫情防控相关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积极开展“一镇一品牌”创建活动
我镇正积极以建设示范村、“法律明白人”、“个人品牌调解室”制度来带动一镇一品牌工作建设。一是我镇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促进明城镇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今年我镇将重点升级改造“法治公园”一个,为明城广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为坟典村委会;“法治示范乡村”一个,为石塘村委会。二是我镇正在村居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今年学习和宣传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镇各村居均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专场宣讲活动,在村里培育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经过培训后,可以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的、较简单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同时,各村委会专职调解员亦从身边人、身边事着手,开展形式多样民法典的“以案释法”活动。我镇通过组织法律专题培训及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我镇正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治理“和事佬”,通过组建“和事佬”团队、建立有效调解机制,提升调解能力、时效性。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我镇注重抓好对全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干部学法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疫情防控缓解以来,我镇专门邀请了佛山市吴义茂教授为全体公务员、专职调解员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组织全镇公务员、事编人员、雇员参与民法典专题暨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线上集中观看或自学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对民法典的重点及热点问题进行学习,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是注重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根据《高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镇相关单位职责,编制了《明城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不断强化基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法制宣传育民服务工程。现阶段,我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有关工作正逐步推向常态化发展,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使广大市民学习到国家有关法律,另外在日常监管和驻村下乡时政府工作人员也会主动向经营户和村民宣传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镇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以及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程度不足;三是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还需加大力度。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镇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和新突破。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我镇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基础上,不断壮大我镇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法制机构的人员配置、经费与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需求。通过确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规划,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提高行政效率。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发布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到百分之百。对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全镇性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由工作人员进行前置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落实。针对镇内存在的相关制度不完善、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改进,督促镇属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通过依法行政考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等,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
(四)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尤其结合重要节日或民俗活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继续进行宪法的宣传和学习,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特此报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