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石英石增资扩产项目(首期年产120万平方米石英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石英石增资扩产项目(首期年产120万平方米石英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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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石英石增资扩产项目(首期年产120万平方米石英石) |
建设单位 |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20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人造石英石120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定厚磨抛喷淋塔循环用水、高效生物净化器循环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2)粉料均化粉尘、粒料均化粉尘、色选粉尘、定厚粉尘、磨抛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配料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布料、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废润滑油、废气生物处理设施脱落的生物膜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或外卖处理;边角料外卖给建筑单位做建筑材料;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定厚磨抛生产线循环水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脱水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