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美的明湖北湾花园二期115号楼19号楼门卫及多层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318号
关于高明区美的明湖北湾花园二期1-15号楼、19号楼门卫及多层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美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北湾花园二期1-15号楼、19号楼门卫及多层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湾路868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佛规明设函【2017】00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440***********1号,规划用地面积 :5900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578.7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65221.61平方米,总基底总面积:14508.92平方米,建筑密度:24.59%,容积率:2.80,机动车停车位:1718个。
建设单位本次申请待核实的项目为美的明湖北湾花园二期1-15号楼、19号楼门卫及多层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40***********1号,1-15号楼框架4层,19号楼门卫框架1层,多层地下室框架负1层,建筑面积:35233.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171.45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9年6月28日—7月7日(共十天)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105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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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明湖北湾二期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