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组织2022年第二批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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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批示,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2年3月22日至25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缓开展,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确定。暂缓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中止,恢复现场集中鉴定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个别危、重伤病职工可申请开通鉴定绿色通道,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远程视频鉴定或***鉴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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