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方考评验收询价公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两年行动方案(2017-2018年)》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2018年创建的15条美丽乡村验收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考评验收。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请有意向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方考评验收。
二、项目工作内容及预期效果
开展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考评验收。按照工作进度,在各建设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后,由项目承接单位对照《佛山市“美丽文明村居”测评表(含实地、材料、问卷)》和《佛山市高明区美丽乡村测评暂行体系(2017年-2018年)》,对高明区2019年度上报建成的美丽乡村逐个进行打分,对各村(居)上报材料存在疑义的村居进行必要的实地考评和询问。务必确保每一条村(居)都进行全面的实地考核,形成考评结果,出具考评报告。
三、竞价要求
(一)资质条件。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考评验收的业务资质(以工商登记业务范围为准,报价时一并寄送业务资质相关佐证材料)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能按要求组建专业的考评验收团队(考评验收小组不得少于3人,并且至少1名专家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备工程管理、农村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及相关专业背景)。
(二)竞价材料。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单位于2019年9月5日前将报价表(附后)盖章密封后送至或者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高明区农业农村局二楼农村建设促进科。
(三)确定合作对象。区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询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报价统一开封,报价最低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
(四)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包括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调研费以及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双方签订合同20天内,区农业农村局向项目承接单位支付50%的经费;项目承接单位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考评验收报告后,再支付剩余50%经费。
欢迎报价!
***:1.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方考评验收询价报价表
2.佛山市高明区美丽乡村测评暂行体系(2017年-2018年)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戴达明,联系电话:8888 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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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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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高明区美丽乡村测评暂行体系(2017年-2018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