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规统局(发改)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10月24日-25日区发规统局(发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联合高明区供电局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摸清我局召开“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宣讲会”后,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一是转供电企业是否已落实在2018年9月底前将电价降价政策红利全部等额传导给转供区域内的终端用户;二是转供电企业是否已落实在11月1日前严格按国家电价政策向终端用户收取电价的规定。
通过对我区转供电企业开展检查,我区大部分转供电企业基本能落实或已着手开展做好上述二项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转供电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我们进行了政策解答并给予了工作指导:一是建议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转供电企业积极配合高明供电局完成改造工作;二是对不具备改造“一户一表”条件的,就要求他们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而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可与终端用户协商,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收取。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跟进转供电环节电价收取情况,对2018年11月1日后,转供电企业仍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