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留个心眼避免假冒伪劣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买药应遵医嘱,留意保质期等信息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陆佩仪报道: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醒,市民到药房购买药品前应注意遵医嘱,同时留意药品保质期,保留消费凭据,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去年底,区市场监管局到高明区某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在该药店货架发现某批次药品一盒,而该商家未能提供某批次药品的购进票据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区市场监管局遂于今年1月5日对其涉嫌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关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渠道购药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刷卡”,有药店从医院或其他药店刷医保卡购回药品后再进行销售。二是“共进”,为得到返点或优惠价格,几家药店联合从批发商处购进药品,然后再分配销售,***只开给一家药店。三是“调换”,有药店从患者手中调换其未用完的药品。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会使得药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由于成分的复杂性,其储存、运输条件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储存、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到药品的质量。”上述负责人介绍,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因为药品来源、储藏条件、流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药品成为假劣药,根本无法保障其质量安全。同时,由于药品的流通渠道非法,这类药品的质量***就无法进行,因此也存在潜在的用药风险,危害百姓用药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去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遵医嘱,以避免错误购买药物而延误病情、损伤身体。近年来,药店竞争加剧,一些药店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应尽可能到正规大药店买药,“因为大药店比较重信誉,此外要认真查验药物的有效期,看是否过期了”。此外,市民还应细心观察所购药物是否有假冒伪劣嫌疑。“用药时,不要全部用完,有意识留下一点,作为被坑害后投诉的依据,买药后一定要开具购药***。”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