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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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府〔2016〕41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公共租赁住房的信息公开,以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即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17日)。欢迎广大群众及知情者给予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我镇保障住房办举报、投诉。
联系方式: 叶***、卢***,0757-85586961、85536319
联系地址:大沥镇政府112室;
***:《2020***********75172245.xls》
大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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