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案件办理力度———区检察院依法起诉首宗酒托案诈骗团伙
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以来,禅城区检察院加强办案力度,不断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效率,尽力加快案件办理速度。2月27日,我区首宗利用“酒托女”实施诈骗案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禅城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2年4月,被告人马某、李某合谋诈骗,共同出资在禅城区福禄路经营心仪咖啡屋,并伙同被告人何某等8人以“酒托女”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10名被告人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冒充网友与被害人联系,共在心仪咖啡屋内以次充好,高额销售酒水食品,骗取黄某等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986元。(“酒托”诈骗是新型的诈骗犯罪手段,通过由键盘手、派号员、酒托女、幕后老板等构成组织严密的诈骗“产业链”,利用网络平台的广泛性,以不特定人员为目标肆意敛财,社会影响恶劣。)
禅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严格审查嫌疑人口供、书证和被害人情况等证据,全面查清犯罪事实;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理念,对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做好庭前预测,准确预测本案主从犯区分和诈骗数额认定两项争议焦点,立足证据材料对律师的异议予以有力辩驳,保证出庭公诉效果,依法及时地对被告人予以惩处,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