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出台落实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指导意见
一年违规两次将被挂牌警示
平时不注意门口卫生的居民和商铺注意了,禅城区城管局近日出台了落实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把环境卫生、立面整洁、门前有序、门前公共设施维护等列为考核内容,责任人年度内两次违反责任书规定的,将由各镇(街道)或者各村(居)、社区挂牌警示并通过媒体曝光。
此次出台的《意见》的考核内容,除了以往的环境卫生、立面整洁和门前有序三个方面18项之外,还新增了工地出入口的清洗保洁、门前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举报等破坏市容行为;在内容上更加全面和细化,不仅注意了保洁责任,还强调了对园林绿化、环卫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并鼓励市民及时报告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
在管理主体上,指导意见突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将临街单位的业主和管理单位也纳入了考核,此外,车站、广场、公园、市场等区域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管理机构须检查责任人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的具体落实情况。《意见》明确规定,禅城区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商铺、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的建设(施工)单位都是落实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包括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
在运作机制上,实行挂牌管理。符合《意见》规定的责任人,需与各镇(街道)、各村(居)、社区签订新版本的门前市容卫生责任书(在试行意见下发前签订的门前市容卫生责任书继续有效),并将责任书存放在店铺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符合规定的责任人将悬挂《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信息牌》(附图),接受市民监督投诉。
责任人需落实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的18项具体内容中,环境卫生的要求包括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行为;生活污水、空调机冷却水不外溢污染环境;实行垃圾袋装,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放置在门内等。立面整洁的要求包括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合理,符合“上下一条线、凸出一个面、白天美化、晚上亮化”要求等。门前有序的要求包括不得占用道路从事摆摊设点、设置告示牌、宣传促销、散发广告等生产经营活动,无出店经营、店外堆放物料现象等。
据介绍,对不履行门前市容卫生责任制的责任人,市民可以通过城管热线12319、工商热线12315和110举报,城管执法部门将依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责任人年度内两次违反本指导意见规定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由各镇(街道)或者各村(居)、社区挂牌警示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