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佛山市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佛普办〔2015〕5号
各区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佛山市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佛山市普法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佛山”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为建设“法治佛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就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全面推进“法治佛山”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1、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法律六进”重要内容,让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2、突出抓好公职人员和青少年对宪法的学习。将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学习、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青少年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3、大力推进宪法进公共场所,努力让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大力开展网络普法、微信普法,组织网络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等征集展播活动。推动市宪法主题广场(公园)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工作
4、开展万场“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依托“一村居一律师”平台,组织各驻村居律师每月到挂点村居开展一次普法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五校长”(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安监校长),每半年到学校开展一次校园普法活动;组织市直、区直各职能部门深入基层镇街、村居,开展面对面普法活动。
5、就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知识进行归纳整理,编印《佛山市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免费派发到市民家庭。
6、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类公共活动场所宣传阵地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继续在地铁视频、楼宇视频、公交视频等户外媒体建立固定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微信普法、手机普法的有效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三、围绕全民普法30周年,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7、继续推进“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和“一镇(街)一品”工作。开展第四批品牌申报评选工作,并全面总结推广各类品牌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8、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大力推进镇街、村镇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橱窗等阵地建设,推进法治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建设。推动各区建立一个以上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9、结合佛山粤剧、陶艺、剪纸、木版画等特色传统文化,发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社会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工作,鼓励、支持、引导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
四、围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0、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地、各部门于8月份前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普法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11、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做好法治宣传各类数据的统计和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拍摄总结汇报片。
12、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五、围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3、加强“七五”普法规划的理论研究。邀请专家学者和普法工作者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研究,形成研究成果,为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提供理论基础。
14、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团体对“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意见,积极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开阔视野,拓展思路。
15、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当前形势下,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和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更易于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
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
16、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要求,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宣传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7、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督导,各部门要建立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大普法”格局。
18、推动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为普法专业化工作主体的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工作平台。
19、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反馈、互动、交流机制,积极发挥普法队伍作用。市普法办将举办“法治教育研讨提升班”,帮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提高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