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监察机构一级标准化建设通过省验收组验收
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验收会议现场
南海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验收会议现场
顺德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验收会议现场
验收组实地核查
2006年9月27日至28日,省环保局组织对我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小组由省环保局、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广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市环境监察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听取了我市支队和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大队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文件、档案资料、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
验收小组表示,我市支队和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健全,现场执法、排污收费工作规范,执法水平、应急处理能力有明显提高。
验收小组认为,佛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环境监察大队各项指标经考核基本达到国家一级环境监察机构验收标准,一致同意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