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为规范市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对《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财社〔2013〕37号)进行修订。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财社〔2013〕37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废止。
佛山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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