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圆满结束
2016年底,我市被确定为广东省唯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将于2017年3月15日全面启动。为准确体现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内涵,充分展示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特点,达到“闻口号、见标识,即知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效果,我市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商局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启动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至2017年2月20日活动结束,共征集到形象标识157个、宣传口号2479条。
本次活动信息通过佛山日报报纸、佛山日报在线网站、佛山日报微信公众号、佛山市红盾信息网、佛山市消委会网站和佛山市消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来自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海外加拿大投稿人踊跃投稿。
2017年2月23日,市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商局组织由专业人员、群众志愿者组成的评委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选,经过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后经评委会一致审查通过,最终确定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象标识胜出奖1名、入围奖3名,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将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入围作品在佛山市红盾信息网进行公示。
这次活动征集到的形象标识胜出作品和宣传口号得奖作品将在3月15日“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活动上正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