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佛府办[2007]303号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佛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省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主要任务:以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及进出口商品为重点产品,以各种农副产品(种)养殖或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一)在农产品整治方面,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
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在食品生产加工整治方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在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工业产品生产加工整治方面,对吸油烟机、功率放大器、电取暖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刹车片、低压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四)在流通领域食品整治方面,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餐饮消费整治方面,彻底解决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作为食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六)在药品整治方面,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七)在猪肉整治方面,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在进出口产品整治方面,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工作措施: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局牵头负责,一是大力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毒有害农产品专项整治,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登记、审定、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加大抽查检测力度,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强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检测,逐步实现农产品检测对生猪、蔬菜、水产品、禽类、奶类、水果、熟食等农产品的全覆盖。三是加强农业技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未获证企业进行集中宣贯,合理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帮助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尽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强化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符合要求的生产条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制定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行动,对全市月饼、月饼馅料、花生油、饮料和应节食品(烘炒食品和糖果)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五是对全市食品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充分利用备案信息,及时发现、着力发现和解决一些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六是制定《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目录、摸清其情况,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采取条件改造、限制销售、加强巡查、产品检验和依法查处等措施,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重点整治吸油烟机、功率放大器、电取暖器、儿童玩具、低压电器、人造板、汽车刹车片、电线电缆、燃气具等9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一是对上述重点整治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普查建档。二是对上述9类产品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覆盖率要达到100%。三是加大对获证企业监管力度,保证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产品认证企业的,持证率和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采取监督抽查、监督检验、行政执法、后处理、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模式,严格实施***处理、整改和后处理措施,确保后处理到位率达到100%。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局牵头,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滥用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大力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三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工作,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继续推进食品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强化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建设,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五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的质量监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并做好不合格食品监测的后处理工作。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卫生局牵头,一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本年度量化分级评审覆盖率达95%以上,学校集体食堂评审覆盖率100%,以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和企业进行新、改、扩建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三是全面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规范卫生许可,大力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一是在全面完成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和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强化发证审查,认真落实对GMP获证企业飞行检查制度,对注射液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加大对医械企业的日常监管覆盖率,积极探索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药品日常监督效能。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大力巩固和提高“两网”建设成效。三是组织开展“人血白蛋白”、医疗器械、中药及中药饮品、化妆品包装等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违法广告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经贸局牵头,一是迅速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问题多发区的私屠滥宰点。二是加强生猪屠宰场的管理,严格屠宰操作规程,严格肉品品质检测,严格“瘦肉精”检测,严禁屠宰病死猪,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不得出厂,确保上市肉品品质。三是加强菜牛屠宰管理,按照《佛山市菜牛定点屠宰厂设置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菜牛集中定点屠宰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的菜牛屠宰点,加强屠宰厂监管,严厉打击牛肉注水现象。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李子甫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周文副秘书长和市质监局牛德才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4个小组:
农产品整治组:设在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经贸局、佛山海关、工商局、质监局参加。主要任务:落实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
食品和相关消费品整治组:设在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农业局、经贸局、卫生局、佛山海关、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主要任务:落实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药品整治组: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参加。主要任务:落实药品整治工作。
新闻信息组:设在市委宣传部,农业局、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主要任务:负责分析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承担有关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
各区、局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
(二)整治阶段(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做好整治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周报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和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对本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并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整顿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对当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现状,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重点,全力以赴,加强监管,不辱使命,确保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出实效。整治工作组织机构要覆盖区、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各镇街要明确1名负责人负责整治工作,各镇街和村居要明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各区政府对辖区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镇街和村居安全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发现和消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每个区、每个乡镇、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加强督查督办,把各项监管措施和共同的责任、整体的目标分解到个人,加强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联合执法,严肃执法。各级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通报,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掌握国内外舆论动态,对媒体反映的产品质量和食品问题要立即采取行动,核实真伪,快速反应,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