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8—2019年度深圳市红旗团委(团支部)基层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新区直属机关团工委、教育卫生团工委、各办事处团工委、各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创先争优、干事创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团市委在今年“***”100周年纪念日期间开展全市优秀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共青团员推选工作,新区将推荐优秀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共青团员共计28名(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选项目
(一)深圳市***红旗团委
(二)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总支)
(三)深圳市基层团支部标兵
(四)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选条件
(一)深圳市***红旗团委、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连续5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优先考虑(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积极参与深圳“青年之声”平台建设。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并在深圳“青年之声”平台“青年之家”版块常态化开展服务青年活动的优先考虑。
8.原则上应获得过2014年以来深圳市的区(系统)级以上荣誉。
已经被推报为“深圳市***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参加“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总支)”推选。
(二)深圳市基层团支部标兵
1.具备“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团支部具有突出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取得社会公认的业绩,对广大团员青年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3.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团务、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4.团支部团员在“志愿深圳”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
5.团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连续5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三)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上级团组织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5月1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连续5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优先考虑(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6.原则上,所在团组织或本人应获得过2014年以来深圳市的区(系统)级以上荣誉。
(四)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5月1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原则上应获得过2014年以来深圳市的区(系统)级以上荣誉。
6.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推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各类奖项均应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深圳市***红旗团委”、“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总支)”,需撰写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申报“深圳市基层团支部标兵”、“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的,需撰写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同时也可附送有关宣传报道或照片等相关资料。申报集体和个人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上报公示材料。
(二)推选时间。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见***6)各一式两份,于4月10日(周三)前将汇总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新区团工委,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级团组织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选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深入基层,面向一线。推选的集体和个人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要注重从工作一线中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三)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对拟推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选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选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申报材料应运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深圳市***红旗团委申报表
2.深圳市***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3.深圳市基层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4.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大鹏新区工作委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