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给予省动态扣分的通知
2018年12月10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发现存在现场管理缺失、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违反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我局对涉事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下发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责任主体 | 违反条文内容 | 扣分分值 | 处罚日期 |
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SG3-7:未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 3 | 2018年12月11日 |
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 中海监理有限公司 | JL3-1:未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落实的;或对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未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停工指令。 | 3 | 2018年12月11日 |
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 胡升高 | SGXM3-4:未落实本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 3 | 2018年12月11日 |
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 朱斌 | JLZJ3-1:未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 | 3 | 2018年12月11日 |
备注: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将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根据《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与招标联动提升招标质量的通知》进行相关处理。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