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南沙港快速广州海珠路段927校车自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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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光明新区各校车所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沙港快速广州海珠路段“927”校车自燃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校车安全工作,防范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保障乘车学生安全。
特此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沙港快速广州海珠路段“927”校车自然事故的通报.pdf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11月3日
(联系人:张伟杰 电话:882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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