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兵第九师申请汕樟北路457号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汕规公示〔2012〕28号
2012年2月28日,本局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兵第九师提出的有关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兵第九师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樟北路457号
用地规模:18.295亩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8787932 监督电话:88787912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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