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80082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美化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复【2021】8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01-440507-04-01-962111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长江路与大南山路交界处泰业大厦6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联系人 | 林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167125、139****0798 |
工程地点 | 汕头龙湖区妈屿岛西侧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妈屿岛美化工程二期项目位于龙湖区妈屿岛西侧,项目主要在一期的基础上增加对妈屿岛下的海湾大桥俯视区、入村主要干道两侧建筑单体以及西北岸沿海对望区等重点范围内的建筑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在原址原状上进行改造提升,不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改造提升建筑共计103栋,其中重点改造提升建筑67栋、巷道及妈祖庙周边改造提升建筑组团36栋。建设内容包括外墙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2056.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5.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5.44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16.43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区财政资金。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独立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项目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如项目负责人在相关平台显示有在建项目,应提供该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9.18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9月24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1年9月30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