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符合安居保障福减租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受理事项的通告》,针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留深过节家庭(个人),依申请减免春节当月家庭(个人)承租租金的30%,现将符合“安居保障福”减租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公示5天。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
二、异议处理
(一)无论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如核查发现承租户不符合租金减免对象条件的,我局有权取消其免租资格,已减免的将按已减免租金予以追缴。
(二)已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过减租申请材料但对驳回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至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112办公室。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29577224。
特此公示。
***:符合“安居保障福”减租资格人员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